的行为准则
教育贷款行为准则
高等教育法(HEA)要求大学在管理教育贷款活动时制定、管理和执行行为准则。这些活动与根据联邦直接贷款(FDL)计划发放、担保或担保的任何贷款或任何其他私人教育贷款有关。私人贷款不是根据高等教育评估协议第四章的规定发放的,而是发放给借款人用于高等教育开支,无论贷款是通过机构提供还是由贷款人直接提供给借款人。拉斯穆森大学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这一书面行为守则。该政策将每年进行审查和更新。
礼物
拉斯穆森大学在学生金融服务部门工作的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对教育贷款负有责任的人,不得从私人教育贷款贷款人、服务人员或担保人那里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礼物被描述为小费、恩惠、折扣、娱乐、招待、贷款或任何其他超过名义金额的货币价值(尽管这个金额在联邦法律或ED条例中没有定义,拉斯穆森大学定义这个金额为10美元)。允许的礼物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办公用品,如钢笔、笔记本、尺子、计算器和其他小型办公用品。只有当涉及的超出限额的礼物也是在会议等场合向公众提供时,员工才可以豁免这一请求规则。
贡献
拉斯穆森大学将不接受来自贷款人、贷款人服务机构或担保人的与贷款人、贷款人服务机构或担保人向拉斯穆森大学提供的教育贷款相关的慈善捐款,或与教育贷款相关的任何利益交换。
咨询委员会/理事会
拉斯穆森大学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是谁雇佣学生金融服务或其他直接责任对助学贷款不会服务或参与一个顾问委员会或董事会由任何银行,建立一批银行或银行的附属。此外,拉斯穆森大学将不允许贷款人或担保人的雇员或代理人被指明为该大学的雇员、代表或代理人。
咨询、合同和收入分享安排
拉斯穆森大学的任何职员、雇员或代理人受雇于学生金融服务部门或直接负责教育贷款的人将不接受任何贷款人或其附属机构的任何费用,为向或代表贷款人提供服务而进行的任何类型的咨询安排或其他合同的报酬或其他经济利益。这包括在任何地点购买股票的机会,而不是自由市场条款。此外,拉斯穆森管理人员、员工或代理不会要求或接受费用、收入或利润分成或其他材料,以换取拉斯穆森大学推荐贷款人或其产品。
贷款咨询
拉斯穆森大学可以要求并接受贷款方或担保人的协助,以进行个人进出贷款咨询,前提是大学工作人员控制咨询,且贷款方/担保人不促销特定的贷款方产品或服务。担保人可在其管理的其他联邦和州项目下促进福利。拉斯穆森大学可以要求和使用材料、演示或在线贷款咨询资源,但材料必须披露实体的身份,不得推广其特定的产品。
机会池和贷款成本支付禁止
机会池意味着一个教育贷款由私人贷款人向借款人拉斯穆森大学担保以任何方式或涉及拉斯穆森直接或间接支付点,保险费,支付,额外的利息或其他金融支持银行为目的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信贷。拉斯穆森大学不会向任何贷款人索要或接受用于私人教育贷款的任何机会池,以换取对贷款人的优惠或承诺,即拉斯穆森将提供特定数量的贷款、贷款数量或(如适用)优先贷款人安排。此外,大学将不会向联邦或私人贷款贷款人支付利息,以降低教育贷款借款人的成本或防止违约。
出版物
拉斯穆森大学不允许使用私人银行名称、会徽、吉祥物、标志,换句话说,图片或符号容易认同大学私人教育贷款营销的学生或家长拉斯穆森的方式意味着拉斯穆森大学支持银行的私人教育贷款。
人员配备、培训和技术
拉斯穆森大学将不允许贷款人或担保人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时间为大学学生金融服务办公室提供工作人员或培训,除非通过标准材料、活动、项目、研讨会或其他场所,旨在改善拉斯穆森大学员工在行政、财务素养、债务管理、违约预防、教育咨询或其他相关主题方面的服务和专业发展。
道德原则声明
拉斯穆森大学坚持全国学生经济援助协会管理者的道德原则声明.